■ 观察家
让优抚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残疾军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争执无果被赶下车。9月3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回应称:已立案调查。
从网传视频来看,乘车的残疾退役军人,已在车站窗口凭证件购买了半价优惠票,但在乘车过程中,车上工作人员并不认可这张成年人的半价票,坚持要求“补差价”,否则自己“有权利不拉”。僵持之下,退伍残疾军人还是下车了。
这样一番争执,本就不该发生。这名残疾退役军人持残疾军人证购票后,却因为工作人员不认,最后无法享受合法的“半价待遇”。这名工作人员,若不知晓相关抚恤规定,可以向购票窗口询问,但其只顾眼前的收益,2号站手机仅给了该乘客两个选择,补差价或者下车。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运输服务业人员,先不说如此强硬霸道的态度对待乘客不合适,而且无论是何原因,其拒绝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行为已然违法,侵犯了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也是不尊重残疾退役军人的表现。
我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其第53条更是载明,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而且,无论是《残疾人保障法》还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都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伤残军人相关权益,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可见,上述规定是从法律层面上,对残疾退役军人抚恤优待的保护。但在现实层面,这些免费政策、半价待遇能否真正落实更为关键。
而视频中发生的事件,也并非孤例。几年前,某地还曾发生过残疾退役军人持证买半价票遭辱骂事件,最后当地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涉事乘务员进行教育、处罚,并离岗培训。
事实上,为了更好维护残疾退役军人权益,2020年,2号站登录注册相关联网工作就全面扩展到铁路售票系统,所有残疾军人可通过12306网站购买优惠车票后可直接取票乘车,进一步方便了残疾军人乘车出行。
需再次重申的是,让优抚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残疾军人,并非只是国家的事儿,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当地已经就此次事件立案调查,希望能够查明事实,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这不仅事关伤残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事关军人的荣誉与尊严,也有助于让社会进一步知晓,对军人的优待不能打折。毕竟,即便是和平年代,也不能忘记每一位军人的赤诚付出,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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