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对外缔结引渡条约30年 中国由点及面织密“法网”


  中新社北京8月27日电 (国璇 孙敏)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是中国对外缔结的第一项双边引渡条约。“经过30年不懈努力,中国逐步构建起覆盖五大洲的条约网络,沐鸣娱乐首页登录已迈入司法合作条约体系相对先进的国家行列。当然,在百年变局下,引渡工作也面临着新挑战。”谈及中国在对外缔约和引渡国际合作中的经验与挑战,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史晓斌如是说。
 
  26日,由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对外缔结引渡条约30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围绕“缔结引渡条约30年的成就和挑战”等议题从理论与实务多角度展开专题研讨。
 
  史晓斌介绍,中国双边引渡条约缔约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从无到有,实现突破。改革开放后,中外交流急剧增多,经贸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以中泰引渡条约为基础,中国先后与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缔结了引渡条约。
 
  第二阶段为由易到难,打破坚冰。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05年中国和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沐鸣官方平台登录双方就死刑问题和无期徒刑问题两个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打开了中国同西方国家缔结引渡条约的突破口。此后,中国与法国、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时、塞浦路斯、希腊6个欧盟成员国缔结了引渡条约。
 
  第三阶段为由点及面,织密“法网”。截至目前,中国已与各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60项,其中亚洲国家20个、欧洲国家14个、非洲国家14个、拉美国家11个、大洋洲国家1个,初步构建并不断织密覆盖五大洲的司法合作条约网络。
 
  中国用大约3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司法合作条约缔约历程。“这一历程也增加了外方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认同,提升了中国对外方司法制度的了解,培养了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史晓斌说。
 
  而由于法律差异、人才队伍建设等多重因素,中国引渡工作仍面临挑战。
 
  “近年来,引渡实践的泛政治化倾向更加强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G20(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秀梅说。她也指出,在外部实践中还存在司法信任、涉外法律人才不足和引渡跟风等问题。
 
  王秀梅认为,引渡的内部实践中也存在难点。第一,罪和刑的认定的问题。无论针对职务犯罪还是经济犯罪,在发出引渡请求时,需要对罪行和刑罚认定准确。第二,引渡前羁押问题。要尊重被请求引渡国家的法律,遵守其诉讼法可能有的时间限制,在期限内及时补充证据。第三,王秀梅以“中行开平案”为例指出,对于腐败犯罪分子卷款外逃等在实践中难以引渡的情况,需积极采取域外诉讼等措施,充分应用“或起诉或引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