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
来自内地的45岁男地盘工人去年2月与前女友发生性行为后,沐鸣高点号注册透过WhatsApp讯息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给予她女儿的学校。他早前否认1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经审讯后,裁判官黄国辉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指,受害人在涉案讯息中没有同意被告将相片及视频发送到女儿学校,期间被告亦以不同字眼威胁她,包括“你去找别的男人,别说我没有警告你”等,遂裁定罪名成立,并还柙被告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
控罪指,被告李惠宏于2022年2月19日,威胁会发布其私密影像,在作出该项威胁时,其意图是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而X没有同意该影像的发布。
黄官裁决时指,受害人X的证供清晰直接,可详细讲述案发经过,即使案发前她与被告之间出现借贷情况,但认为在男女子交往上均属正常,不足以影响其证供可信性,同时X欲提出分手时,被告拒绝并不断骚扰她,以及在字裡行间观察到被告的心态,故完全不相信X诬告。黄官再指,在案发期间的WhatsApp讯息中,X曾指“反正都发送到我住的小区及女儿学校,以及发送给他”和“我无所谓了”,但认为X只是同意把涉案相片及视频发送给其新的男朋友“他”,反则明显不同意发送到女儿学校,加上X没有要求被告发送予女儿学校,亦无作出同意,故完全不相信被告的说法。
黄官续指,再透过涉案WhatsApp记录见到被告称“我会将你的裸露照片及视频截图到他们去的”、“你去找别的男人,别说我没有警告你”及“我会不择手段和你一起”等,沐鸣高点号注册考虑该些记录后认为已构成威胁,被告是有意图令X侮辱、惊吓或困扰,裁定其罪名成立。
黄官其后指示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进行求情,但因他不断重覆不相关的说话,经过先后4次警告后,最终禁止被告再发言,且表明本案案情相当严重,被告利用裸照及视频威胁X,但考虑其记录良好,可先为索取其背景报告,押后至7月18日判刑,期间被告需要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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